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延吉市实施领导干部“实名推荐” 激活干部队伍

 

为扎实推进省委优秀年轻干部“强基培苗”选育工程,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水平,2022年,延吉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《实名推荐市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实施办法》,进一步拓宽选人渠道、规范推荐程序、树牢用人导向,着力打造“头雁型”“复合型”“脊梁型”“开拓型”高素质干部队伍。

公道正派,规范推荐程序。实行关口前移,从严把关,有效压实推荐者责任。组织推荐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,对拟推荐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综合研判,切实向组织书面介绍推荐理由、被推荐对象的特长、适合岗位或培养方向等情况,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班子成员要逐一签字,确保程序规范;领导干部推荐必须坚决实行实名推荐制度,坚持“谁推荐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避免盲目推荐;个人自荐需认真撰写自荐材料,突出工作实绩、特长等,明确本人意愿。推荐过程依法依规办事,做到程序规范,制度严格,标准严明,阳光透彻,被推荐人任用后,实名推荐人选登记表材料将存入干部《一人一档》。同时,建立联合审查机制,实施责任追究制度,确立推荐、选任干部的规矩,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“带病提名”“带病提拔”问题的发生,匡正选人风气。通过初步审核,筛选出不符合条件等情况人选9名。 注重实绩,树牢用人导向。建立实名推荐市管科级领导干部人选信息库,全方位、多角度了解干部,充分考虑实际情况,将被推荐人纳入干部选拔任用“动议环节”。牢固树立重一线、重实干的“五优先”选人用人导向,积极践行“有为才有位、有位更要有为”的用人理念,把那些愿干事、能干事、干成事的干部发现出来、任用起来,激励和引导全市广大干部练就干事创业的“钢筋铁骨”,激发成事兴业的“源头活水”,在工作中体现新担当、实现新突破、展现新作为,着力打造领导能力强、带动能力强的“头雁型”和勤勉敬业、务实重行的“脊梁型”等高素质干部队伍,锻造延吉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架海金梁。

广开言路,拓宽选人渠道。严格遵守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明确实名推荐干部原则,始终坚持“德才兼备、以德为先,五湖四海、任人唯贤”原则,公开被推荐人选资格条件,通过组织推荐、领导干部推荐、个人自荐相结合,定向推荐和非定向推荐相结合,集中推荐与平时推荐相结合的方法,分类细化推荐方式及程序,使选人视野更加开阔、程序更加透明,切实提升大家的积极性和参与度,踊跃举贤荐能。截至目前,全市各渠道累计推荐科级领导干部人选258名。其中,221名为组织推荐,20名为领导干部推荐,17名为个人自荐;推荐正科级领导干部人选74名,副科级领导干部人选184名。